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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,明亮、环保的户外LED显示屏得到广泛运用。但在提升城市形象的同时,LED显示屏也对城市居民的夜间生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。对此,深圳市城市管理局近日公示《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在11月5日至12月5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《规划》规定,大型市政公园及市政广场的大面积开敞空间范围内,可根据公共服务需要适量设置播报市政信息与公益内容的户外LED显示屏;纯居住小区区域禁止设置LED显示屏。
现状:
大型LED屏扎堆
“到了晚上,旁边广告牌的灯光就会打在家里客厅的窗户上,一闪一闪的总是影响人的视线。尤其是小孩子在写作业时,常常会因为灯影分散注意力。”近日,居住在华强南某社区的赵女士向记者抱怨说。
记者走访发现,赵女士居住的楼房,正巧在一栋23层楼高的大厦后方,两栋建筑之间相距不足100米。大厦楼面的东、西方向各设置了一块约15层楼高、面积约为500平方米的大型户外LED显示屏,用于循环播放商业信息。一到晚上,坐落在大厦后方的居民楼都被笼罩在显示屏发出的亮光里,不少家庭的玻璃窗上还反射着变动的光影。
无独有偶,有市民也频频在网上吐槽称,南山前海中心区的部分LED显示屏,安放在主要路段的临街商业楼上,循环播放各商家宣传短片、招聘信息和音乐,LED显示屏四周,随着LED大屏幕的或明或暗而变亮、变暗。而与这些安放有LED显示屏的商业楼一街之隔的居民区,很多住户都投诉晚上在家中既要忍受噪音,又要被显示屏的强光困扰。深圳市城管局曾在全市范围内,对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户外LED商业广告显示屏设置进行调研后发现,规划区内目前共有大型户外LED显示屏335块。
问题:
强光影响交通安全
户外LED显示屏作为传播媒体的广告新载体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,但是,在传播商业信息的同时,它所带来的噪声以及亮光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民的工作与生活。
市城管局调查还发现,部分大型户外LED显示屏的灯光会辐射到周边路段上,当机动车驾驶员经过时,多半会被吸引分散注意力,甚至会影响交通安全。如南山区新一代国际公寓的超大屏幕,以及罗湖区翠竹路与田贝二路交叉口的独立式屏幕,严重影响了驾驶者的注意力及视线。
解决:
严控亮度与启动时间
记者从《规划》了解到,户外LED显示屏的布局将构筑以深南大道为纽带,以多个片区和节点为重点,形成“一轴、八个重要节点、十四重点片区”的整体结构。同时,从功能和景观两个角度衡量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,实现按区域功能特征和景观特色进行管理,规划将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划定为禁止设置区、控制设置区和适度设置区,并对不同设置区内显示屏的最大亮度、开启时间等做出严格控制,要求显示屏最迟23时就必须关闭。
《规划》明确规定,居住小区建筑严格禁止设置户外LED显示屏;商住综合建筑应严格控制户外LED显示屏的设置密度与位置,避免光污染、噪声污染、电磁辐射污染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。商住综合建筑设置户外LED显示屏时,显示屏应平行设置于建(构)筑物的主体底部或裙房,单块显示屏的面积不宜大于200平方米,当单栋的居住建筑显示屏面积大于等于50平方米时,只允许设置不超过一处。
此外,《规划》还提出,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0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,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,则该位置禁止设置显示屏;当显示屏设置位置前方150米范围内有居住建筑,且显示屏朝向居住建筑窗户时,则应适当降低显示屏亮度,并尽量设置为静态显示屏。
据《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规定,设置电子显示屏广告的,应当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要求和电子显示屏亮度控制标准。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的,责令限期拆除,处1万元罚款。